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写算命先生外貌的好段的问题,以及和是谁写的有关于作者的消息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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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熊老李***是谁写的有关于作者的消息吗林清玄:人生最重要的是爱和美五猖会原文中写长妈妈的部分我是同志,而他不是…
我发疯一般的爱他,而他对我却只是……
写他的时候,我必须放上一段优美的音乐,调整一下我乱乱的心绪,我不敢闭上眼睛,要不眼前都是他的影子,这段恋情注定了我经历的将是一段刻骨铭心苦恋,而今后仍将继续下去的单相思……
老李,我喜欢这样叫他,当然只有我们俩的时候,在以前的平时我是不敢这样称呼他的。他是我们集团的副总经理,一人之下几千人之上的实权人物,在我市也是呼风唤雨的。记得刚刚毕业分到这家单位,很是让人羡慕不已,刚到单位报到,就碰巧听到李总怎样怎样,当时也没往心里去,因为我什么都不懂,更何况这样的大人物,跟我根本就沾不上边,谁知道几天后当我见到他的时候,我记得我愣了很久,或者说是傻了很久.
十年了,我仍清楚的记得当时他穿着雪白的衬衫,笔挺的西裤,有点浅灰,黑色的皮鞋,很亮,给人的那种感觉就是从容,果敢,不怒而威,当时他也就是40几岁的样子,微胖的身材,1.75米的身高,他的……他的屁股圆而挺,都是恰到好处,那一刻我才明白什么叫做性感,就是从小腹扩散到全身,然后再打个冷战,然后就任何事都不想干了。他的身后也有几个衣冠楚楚的中年人,却是如此的陪衬,那一夜我没有睡好。
而后我被分配到行政部作文员,打杂兼写点小材料,通知之类的东西,当时虽有万丈雄心,却不得施展,心里总是想我还年轻,年轻就是本钱吗?一天也快快乐乐的,更何况有我最最喜欢的李总,幸运的是我们在一层楼办公,我只能是偷偷看人家,李总的脸上总是很平和,不很张扬,但脾气挺大,我们单位的人都很怕他,又很敬重他,但我却很爱他,有几次我偷偷看他正好与他的目光相遇,心都快跳出来了,虽然我没说过几次话,但看的出他并不讨厌我,挺柔和的,但我现在想想他看谁其实都是一样的,不过是我自作多情罢了。
晚上睡觉时总是幻想李总和我一张床该有多好啊,脑海里全是他的脸,屁股和他胯下那硕大的一包……,很龌鹾。
每天我上班都很早,因为我知道他来得很早,从而制造一次偶遇,搭两句话也好啊。这么多年其实也就是屈指可数的几次,但我却乐此不疲,况且还能让他知道我是个上进的好青年呢。(多年后我喝酒时听他说你当时还挺勤快的,对你印象还不错,那像你现在这么皮?)
日子滑的很快,转眼两年过去了,我的写作水平说句实话没有提高,因为没有锻炼的机会,大型材料都是“大秘”、“二秘”,我只是个“小秘”,这是他后来封我的称号,还笑嘻嘻的没正形。有一次还真让我赶上了,而且大老板和他同时用我,因为大秘有病在家,二秘开会未归,于是小秘上场了,大老板要党务的总结,而李总要一个集团的历年经营状况方面的材料上报市里,和外商合作(李总主管经营)要得很急,我犯难了,我分得清大小王啊。于是先给大老板写了党务报告,结果可想而知,李总大发雷霆,说我分不清轻重,说我不能按时完成他交给的任务要开除我,恶狠狠的,现在想起来牙根还很痒,其实我也知道他是指桑骂槐,给一墙之隔的大老板听的,早就听说两人不和,人们都说大老板确实能力有限,只不过是“朝中有人”罢了。
但我是很委屈,低着头,不争气的眼泪啊啪嗒啪嗒落在地板上,他还背对着我站在窗前大吼大叫,完全没有看到我的表现,当他猛一回头,刚要继续,才发现我悲愤的表情,显然他没有想到我哭了,其实工作上的事我根本没有必要哭,只不过他不是别人,他可是我最爱的人啊。于是越想越委屈,越委屈越难过,眼泪好似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了。他显然没有思想准备,走过来离我很近,“怎么了?哭了?你看我也没说什么啊?(混球,都要开除我了,还没说什么)”“大小伙子了,还哭?”看我没有停下的意思,他几乎要贴在我脸上了,一只手轻轻拍拍我脸,小声说“都是李总不好,臭小子别哭了。啊?”他的手很暖,感觉很舒服,我也是头一次这么近的看他,头一次感到他慈祥的一面,如此让人着迷,给他个面子吧。看到我不哭了,李总笑了,“这才是好孩子嘛”。“我着急要那份材料,就算帮我好吗?”笑嘻嘻的样子真是好可爱啊,真想一把搂过来,让我亲个够。可惜我没有胆子,那样我就完了。“好吧”我说。
下班了,我仍然在加班写他的破稿子,(听说市长正跟外商吃饭,饭后材料必须送到),楼里很静,我在电脑前很投入,多多美言几句也是对公司的贡献嘛。突然,我感觉后面好象有人,猛一回头,胳膊肘正好撞在那人身上,好象还是一团软软的东西上,随后我看见李总半弓着腰,(他等稿件等着急了,来看看进展)脸上痛苦的表情我就知道撞在命根子上了,我也傻了,看着他苦笑不得的样子,我一下伏在桌子上大笑起来,衣服阻挡了声音,我的肩膀只是一耸一耸的,然后,只觉得头上让人拍了一下,“你个死小子”,李总手捂着下体回办公室了,偷看他的背影,我开心极了,闭上眼睛回想那一肘,毕竟是我碰到了李总的命根子。又是一宿没睡好。
从那以后,不知为何我俩都感觉距离近了不少,看见他我会泯嘴一笑,他也会假装生气的瞪我一眼,我觉得幸福极了。真的感谢两位秘书,否则,我哪有机会接触到李总啊?随着他吩咐的稿件的增多,我们接触的机会越来越多,我感觉到他笑的时候多了,有时我还能拉拉他的手撒娇,当然不是那种很恶心的那种,否则李总不会接受我的。他喜欢带我去开会,因为记录笔记我很拿手,他也觉得我很和手,另外的原因就是他很喜欢我,但不是我需要的那种,这么多年我没有出去乱找,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有他,让我有幻想,让我发现这种男人是如此的让人着迷。
李总喜欢女人,这是我同他一起时的感受,那时他开着他的红旗车(现在已经是奥迪A4)了,拉着我去开会,(李总从来不喜别人开车,认为生命掌握在别人手中没有保障)顺着他的眼光,我会发现一个个艳丽的女人,有时还会扭头看,这时其实我已醋意浓浓了,就会提醒他,李总注意安全啊。他会笑嘻嘻的瞪我一眼,“你看那个女的,屁股真大。”我就小声嘟囔,“再大也没你的大”。他回头“你说什么?”我看窗外不说话。其实,李总在外跟别人在一起时很谨慎的,惟独跟我在一起时他会很放松,有时我坐副驾驶时,他会逗我,从档位上滑下来,摸摸我的手,“这要是一个真小蜜就好了”,我就说,您就当我是,不就完了吗?他迅速拿开手,“手这么粗,一点也不像。”然后冲我一乐,简直爱死个人。
李总还有个爱好,喜欢喝酒,估计一瓶高度白酒没问题。他有几个铁哥们,都是公司里的大手,财务部赵总会计师啦,分公司的王经理等都是当初公司的元老,一起创业时的铁杆。他会拉着我和他们一起喝酒,直到现在。我酒量也练出来了,再有就是年轻,敢喝。一般都是我们四个人喝,四瓶白酒,啤酒无数,酒桌上作对撕杀,喝高了也无所谓,拉住一个就唠,勾肩搭背,不过我大多是搂着李总,借着酒劲,说我喜欢他,还能亲个一两口,这种豆腐这些年没少吃,喝好了李总也不介意。俗话说:酒越喝越厚,钱越耍越薄。我们的感情也水涨船高,不过上班时间,李总从不含糊,在单位我一样怕他,下班后怎样都行,我佩服他就是佩服他这点。
让我俩感情升华还有一次,我们四个喝好了,王经理提议去找小姐乐乐,我不去,李总笑笑说:臭小子,跟我你还装?平时你比谁都色,(为了不暴露,嘴上很好女色,装过头了)走。没办法,我只好跟着。到了休闲中心,一人一个,由于那时公安抓的比较严,嫖不了了,只有按摩,所谓按摩,就是和你在床上你想怎样都行,就是不许“进入”。昏暗的灯光下,我看见我最爱的人搂着一个据说是金牌的小姐,纠缠不清,小姐的手伸进了李总的裤子里,他好象很陶醉的样子,我再也受不了了,我简直要疯了,但他丝毫没有察觉,依然在你哝我哝,当时我真想变成武松,杀了这对狗男女。
我一脚踢开躺在我身边的小姐,她没防备,直接爬在地上,哭了。我哈哈大笑,其他几个人同时一惊,我起身走了出去,都看见我狂笑,谁又看见我眼里的泪痕了呢?我出去截了一辆出租车,他们几个出乎意料动作都很快,我刚上车他们就都到了,关切的问我是不是喝多了?我看着车窗外,说没有。李总最后上车,(我们喝酒从不开车)在后排,疑惑的看着我,月光下他看到了我的眼泪,我俩都没有出声,车里很黑,那两个哥们正聊的热乎,我发觉李总的手握住了我的手,很用力,他似乎明白了什么,又弄不准,他轻轻在我脸上亲了一下,低声说,都是哥哥不好,以后不来了。我心里很热乎,我俩的手握了一路,直到出租车司机打开前灯,我俩才像做贼似的分开。隐隐约约我觉得李总好象知道了我的性取向,我不敢抬头看他。
从那次后很长一段时间,李总没带我去过那种场所,但我们的感情却继续加温,我最喜欢只有我们俩在车上,他开车时还是喜欢逗我,摸摸我手,掐我脸一下,甚至摸摸我的下面,我假装抵挡,心里却想李总你为何不强奸我呢?有时他摸我,我抓住他的手好象拒绝,其实是往那里按,每到这时,他会笑骂道:死小子,你干吗?然后我俩相视一笑。遇见他高兴时,我还在他的胯下抓上几把,他故意把腿劈的很开,让我充分接触,说实话我都要射了。不过看我没有放手的意思,他就打我手一下,笑骂道:还没完了呢?然后使劲瞪我一眼,我也不敢太造次。
其实我也试过他几回,如果他也是同志那我要谢天谢地了,可惜他真的不是。只不过感情太深已至于我对他做什么过火的事,他不很在意罢了。越是这样我越是爱他,发了疯一般。
(二)
说起调离工作,我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痛,我总是预感到我对李总的感情要穿帮,因为有两次喝酒误事,给李总造成一定的麻烦,虽不致命,但我不能再这样下去,我不想也不能伤害他,我想到了调动工作,我和李总商量,开妓�峋霾煌�猓�罄次冶嗔艘桓龊晡袄锻几���滴铱忌瞎�裨焙笄巴靖�饷鳎�乱狄哺�蟹⒄梗�詈笏��饬耍�业男脑诹餮� N沂嵌嗝床幌肜肟��臀夜ぷ髁耸�甑墓�景。���怂�参�宋遥�挥懈�玫陌旆ā?
2002年的第一场雪后,好象真的是第一场雪,我记得天很冷,李总开着车跟我去找考公务员的书,他已经打听到5月招考公务员,还有将近四个月的时间看书,他吩咐我的上司借调我到他的办公室写一份大型材料,目的让我专心看书,每天李总很忙,多数时间不在办公室,回来看我在他的沙发上睡着了,就会把我叫醒。他一回来我就无法安心看书,他在办公桌前看报,有时还带上花镜,眼镜滑到鼻梁,那种神情简直叫人无法忍受,李总我真的爱你啊。我直勾勾的看他,其实他也知道我看他,故意不理我,我实在放肆,他就说“我脸上有花啊?看你的书”。然后假装生气。其实我在看书时,他也在看我,那种眼神是他看自己儿子时的神情。晚上有时让我跟他去吃饭,还喝酒,喝好了就跟我说我考不上,然后就说你别考了,把以前的话忘一干净。我知道他也舍不得我,然后就是我抓住他的手,你看我我看你,不说话,神色黯然。
终于到考试的日子了,前一天他很忙(第二天是周六),身边一堆人,都在他的办公室,屋外也有人,我躲出去,去办公大厅,一会他前乎后拥出来了,路过我时,没看我,一会给我打电话吧。他说。我下班刚回家,电话就响了,里面很吵,像是酒店,李总说:我明天早上接你吧。我说:不用了,明天早上五点半就的从家走了,太早了,谢谢李总。那边挂断了电话。我很矛盾,不知道我的决定是否正确,真的离开他我能不能行。
第二天一早,五点多了,收拾妥当,我不经意的往楼下一看,其实我多么希望他在啊。没有。下楼刚出楼门口,猛然看见李总的奥迪车开了过来,到跟前,看见李总睡眼惺忪,“昨晚喝多了,不晚吧?”作为领导,能为我这样的小人物起大早来接我(从他家到我家大概需40分钟,更何况今天他休息),我还能说什么?我强压住内心的狂澜,不动声色,“还不晚。”我说。
也不看他,坐到副驾驶位上,他很奇怪的看着我,想从我脸上看出点什么,我扑呲一笑,他马上坐直,右手在我头上拍了一下“你个死小子”。说实话,看见他我什么都不想考了,一辈子就这么看他,我都没有怨言。一路上我像一只快乐的鸟,说个不停,“今天你怎么了?不象你啊?”我用我是“考试兴奋型”的回应他。老家伙,我想什么你还不知道吗?我很甜蜜。“考完试到我家来吧。”考场离他家只有100米,很近。“好啊”。我很兴奋。上午两科发挥不错,中午随着人流走出考场,到他家楼下,很远就看他趴在楼上,显然在找我,我故意贴着墙走,让他看不见,上楼敲门,半天才开门,“我怎摸没看见你呢?刚才我看见有人先交卷了,下去接你,没接到,赶紧回来了……”。
他说了一堆我没听几句,只是愣愣的看着他,“干吗?傻了?没考好吗?下回再考没关系。”我只是问“嫂子在家吗?”“哦,她去逛街了。”我上前一把搂住他,在他脸上狂亲,“你个死小子。别让人看见了。”我就搂着他的后腰一起进屋,他说:“刚才等你时,真像等我小儿子”。然后笑嘻嘻的像占了很大的便宜。李总啊,你让我怎能不爱你啊?
李总家装修很考究,花鸟鱼一应具全,很气派,但在我眼里这一切并不重要,因为在家,李总只着一套线衣裤,红色的,非常性感,该凸的地方凸,该大的地方大,我再次搂住了他,“再闹我就不给你做饭了?”李总掰开我的手,又假装生气了。“好,好,不闹就不闹。”我只好作罢。看他下厨房,其实他都准备好了,看他熟练的炒菜,我又开始起腻,又调侃道:“是不是平时没人给你作饭啊?这么熟练,嫂子不关心你吗?用不用我关心关心啊?要不咱俩过,得了?”李总扭头瞪我,“找揍啊?”我走到他身后,丰满的屁股啊,我可太爱你了。我从背后再次搂住他的肚子,开始坚硬的下体,轻轻顶在他的屁股缝里,舒服极了,伏在他的身上有一种很安全的感觉。“小兔崽子,菜都糊了。”他拿起手勺作势打我,我赖赖的伸着脖子,“你打,你打呀?”李总一笑,“真拿你没办法”。李总的饭菜做的很香,我回到正经状态,轻轻的碰他手一下,严肃的说:“老李,谢谢你”。然后用那种哀怨的眼神看他,“真要是能跟你过一辈子,让我少活二十年都行。”我说。
想起老李的种种好,看着他厚实的脸庞,我心中的悲哀就会源源涌出,拉着他的手,靠在他的肩膀上,尽管温暖、安全、踏实,但是他不属于我,只是片刻的安慰,李总之所以任我胡来,只是不忍伤害我的感情,他做人不是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我想我在他眼中应该是朋友、兄弟、儿子、同事,然后有一点点小情人性质的综合体,很复杂;闹归闹,但不会越界,这也是我悲哀的源头。过一天是一天吧,何况老李给我无穷的幻想,万一哪天心血来潮成全我呢?我知道机会很小,但我仍将无怨无悔的坚持下去……
这也正是我们同志的悲哀啊。
(三)
记得在我考试前,白天在李总的办公室看书,晚上在培训班上课,晚上9点半才下课,我家远在市郊,我在市内有一处住房(李总给我解决的,对公司说我要结婚),很空,没什么东西,虽然有作饭的器具,但上完课很累更无心情作饭,都是一个人对付个面包方便面之类的东西,一天,我下课了,很饿,也很想他,实在不想回我自己的小窝去,就给李总打电话,是他家的住宅电话,快10点了,我想一定是睡着了,半天才接电话,很不耐烦,“谁呀?”听的出他睡的正香,好梦搅醒谁都会不高兴。“是我”。我说。“哦,干嘛?我都睡了。”“我还没吃饭,想找您吃点饭。”“自己吃吧。太晚了。”我们北方人冬天10点钟很少有人在外了。“好吧。”我想我的声音一定是楚楚可怜的,其实是冻的嘴都瓢了。我没有怨他,毕竟他也是有家的人啊,有老婆需要照顾。
寒风中,听着嘎吱的踩雪声,心更凉,我已经三十岁,成家吗?稳定了,但我对得起我自己吗?不结婚吗?家人的压力,朋友的劝导,我已顶不住了。就算不成家,我有爱人吗?一个像李总那样的人我去哪里找啊?有个算命先生曾说我“身闲心苦”,不幸言中吗?今生就这样了吗?……正胡思乱想时,我看见前面昏暗的路灯下,有个黑影,不会是打劫的吧?左右无人,怎么办?回家的必经之路啊,硬着头皮,拼了,反正活着也没意思。近了一点,那人好象背着手,东张西望,好象肚子挺大,老李吧?不可能。不骂我都不错了,妄想。可再离近一看,不是我的老李是谁?他穿的不多,好象只有一件羊毛衫,我紧跑两步到他跟前,“哎呀,李总,这么巧,散步哪?”李总好象嘴也冻瓢了“散你个头。”是笑非笑的表情,我一下扑到他怀里,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还是我哥哥好啊。”“小兔崽子,饿了吧?走吧,去我家吧。”“不好吧?”我说,“打搅嫂子休息多不好。”“少跟我装相吧。”他拍了我一下。
到了李总的家,好暖和啊。嫂子已经起来了,正在做饭,好香啊。“嫂子,真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麻烦什么?你一个人也没人照顾,以后晚上下课就到家里来。”嫂子是一个典型的传统贤妻良母,很厚道,就像老李。我为我可以与老李亲热的龌鹾心里深深自责。吃饱喝足,嫂子说:“太晚了,别回去了,你和你李哥一个床,我去隔壁睡,早点休息吧。”我冲着李总挤挤眼睛,李总瞪了我一眼,他知道我想什么。洗漱完毕,我先上床,打开电视,其实我哪有心思看电视啊?一会李总进屋了,脱去衣服,只着一件短裤,白色的三角裤,丰满十足,昏暗的灯光下,李总愈加显得迷人,在我身边躺下,赶紧盖上被,我笑嘻嘻的看着他,满眼都是欲望,他看看我,笑了,用鼻子笑,近乎呻吟的笑,其实如果在别人听来,会很慈祥,但我听完浑身都酥了,李总伸过手来,捧住我的脸,用大拇指掐了两把,“睡觉吧,不许闹啊。”
我再也忍不住了,什么道德廉耻都不在了,眼前只剩下老李的可爱的脸庞和性感的身体,我一下冲进他的被窝,终于肌肤相亲了,我在他脸上脖子上一阵狂吻,老李的皮肤很光滑,他使劲往出推我,我俩暗中较劲,谁也不敢弄出声音,到底我没有他劲大,被推了出来,他眼睛瞪的很大,用手指着我,很生气,翻过身去,背对着我不理我。我讨了个没趣,只好唉声叹气,不知不觉中睡着了,凌晨我忽然醒了,是老李的鼾声把我打醒了,我屏住呼吸,把手伸进老李的被里,刚刚碰到他那个我梦寐以求的一包,鼾声立止,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马上收手,我知道他戒备很严,一会鼾声又起,眼看着爱人就在身边,却不能和他亲近,我不禁悲从心头起,看见他光滑的肩膀露在外面,我就是不甘心,轻轻躺在他的枕头上,闻着他身上特有的清香,但也许是汗味,反正我喜欢,我轻轻的吻着他的后背,鼾声又止,我知道他醒了,但我并没有停止,豁出去了,他没有回头,持续了足有十分钟,看他没有回头的意思,我只好作罢。
一会他起身上厕所,回来开始穿衣服,我知道机会没有了。吃过早饭,他开车拉着我去公司,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他不时用眼睛余光扫我,我装作赌气不知,快到公司了,他忽然冒出一句:“昨晚上感觉后背很痒,是不是生虱子了?”然后又用那种迷死人不偿命的眼神看我,我的爱人啊,你让我怎么办啊?
日子在一天天过去,尽管和他一起的时候我会很快乐,很充实,但静下来仔细一想,什么都解决不了,我俩所谓精神恋尽管高尚,但我未能免俗,我是有血肉的人,我还是会选择性,可能当人绝望时会饮鸠止渴,终于我认识了一个圈子里的人,是个政府工作人员,可能是个官员,长相还可以,但是老手,狡猾有余,还是双性,作过之后,味道并不好,终未长久,让我感觉到这个圈子里的好人不很多,这次经历使我愈加想念我的老李,想起他的关怀,想起他的醇厚,就象酒,尽管喝不到但闻一闻都是好的。
其实李总在我做的很过分时,也呲责过我,很凶,也让我有无地自容的感觉,只不过多是在他心情不好时,过后一切照旧。自从那次小姐事件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过那类场所,但是李总心里却总是惦记着到河边走走,把鞋弄湿。开始只是说让我陪他去洗澡,我可是受宠若惊,因为他老伴说过老李从不和任何人一起洗澡。至于为什么不太清楚,他老伴笑着说是他怕别人看。难道他不怕我看吗?那我就不客气了。
每当我俩一进包房,他就会遭到我的第一轮轰炸,当我淫邪的看他时,他会用手捂住下体,其不知更加的性感,有时我过分的将脚放在他的下体,轻轻的揉搓,他只会说别弄别弄,一脸的无奈。到桑那室我的第二轮攻击开始,我会耍无赖,厚着脸皮要摸他,他不让,我就死磨硬泡,最后经不住我苦苦哀求,他挪开手巾,闭上眼睛,任我轻轻的抚摩他的下体,好象并不像夏天隔着裤子看到的一大坨雄伟,但也不小啊。看着老李脸上竟然露出一丝羞涩,即使在桑那室里,我也感到他脸红了,好象真有心中一荡的感觉,我就像一个十足的恶霸调戏良家妇女,我可真不是人。可他要找小姐就要付出代价。因为洗完的节目就是找小姐,还必须我陪他,我是多么无奈啊,看着心爱的人和小姐粘粘呼呼,而且我还必须找一个小姐陪他,否则他会说大哥不能只图自己舒服,冷落了兄弟。我是多么矛盾啊?一方面我想看他的身体与他亲热,另一方面还必须忍受爱人“红杏出墙”的酸楚。
其实他也明白其中原由,于是每次从洗浴中心出来,都会请我吃饭,好象作为一种安慰吧。每次我都会说哥哥以后找小姐自己来吧,别让我陪了,我受不了。可是每次我又禁不住诱惑陪他去。他总说哥哥就这点爱好,你就陪陪我吧,别人我信不着。我只好就范。
除了这点爱好,老李对我真是没的说,各个方面都很关心,经过他的努力,我顺利考上了公务员,听说是找副市长过话了,但他没跟我说,只是说你小子得请我吃饭,我问为什么,他说你别问,以后再告诉你,老李就是这样的人,他真心喜欢的人不会图报,我也真就实在,竟然请他吃了烤羊肉串,烤的黑黢黢的,他还津津有味地说很久没吃过这种东西了。我俩喝了不少酒,他说感觉很好。是啊,多少次李总为了和我相聚,放弃了与达官贵人吃山珍海味,宁愿和我进最肮脏的小吃部,还乐此不疲,拿他的话说“一群酒囊饭袋,那有我的小x好啊。”
不知道从何时起,我感觉老李喜欢看我,很柔和,很纯净的那种。我心里更是乱七八糟的了。他跟我说儿子在深圳发展的很好,要接他们老两口过去,问我好不好,我说好啊,退休就过去吧,还有三四年时间。他说我现在就不想干了,太累了。我理解老李的处境,退休未必不是件好事,再说南方气候好,他气管不好,正好养养。我说不过从领导岗位下来,落差可大啊,能受得了吗?老李淡淡一笑,那个倒是小意思,反倒是最舍不下的就是你啊。我不敢看他,只是轻轻搭在他的手上,谁也不说话,他若有所思,忽然一抬头,要不和我一起去深圳吧?我苦笑,我算是什么啊?别闹了老李,你还有心思开玩笑。他叹了一口气,又一抬头,那我也不去了,退休以后再说。我心花怒放啊,好啊。我们干了这杯。隐约我看到老李脸上的无奈,只是一闪而过。他也舍不下深圳的儿子啊。两难了。吃过饭,他送我回家,我记得那天雪片很大,不很冷,很浪漫的那种,我把手伸进他的衣兜,和他的手握在一起,很温暖,多么希望回家之路永无尽头啊。他忽然说,我死了你会不会难过?我笑嘻嘻的说,如果你死了,每到祭日,我就去你的坟上,带两瓶小烧,蹲在你的坟前,你一口我一口。老李也笑了,作了个仰脖喝自来水的动作,我在地下就这么接着。开始我俩都笑了,笑着笑着,脸上的表情渐渐凝固,谁也都不说话了。半晌,我说,你要真死,如不嫌弃,就死在我怀里,死前我会小声的跟你说:“老哥哥,别怕,用不了多久弟弟就过去陪你,到地下咱们再接着喝……。”再看老李早已是泪雨滂沱了。
那一夜我永远都忘不了。
老李,今生我们没有夫妻缘分,我不在意,现在这种感情我已经够了,我会永远把这份感情珍藏在我心中,伴我生命。(完)
惊闻林清玄逝世,心情很是低落,有种错愕的感觉,还在期待他的更多作品呢!
喜欢他是偶然买得一本《你心柔软,更有力量》。选取几篇特别喜欢的作品与同样喜爱他的文字的你一起分享感悟。
《莲花汤匙》
洗茶碟的时候,不小心打碎了一根清朝的古董汤匙,心疼了好一阵子,仿佛是心里某一个角落跌碎了一般。
拾起莲花,原来是一根汤匙,茎叶从匙把伸出去,在匙心开了一朵粉红色的莲花。
我非常喜欢那根莲花汤匙,在黑夜里赶车回山外的路上,感觉到金门的晚上真美,就好像一朵粉红色的莲花开在汤匙上。
回来,舍不得把汤匙收起来,经常拿出来用。每次用的时候就会想起,一百多年前或者曾有位穿绣花鞋、戴簪珠花的少女在夏日的窗前迎风喝冰镇莲子汤,不禁感到时空的茫然。
只这一篇文章就让我为之动容,暗暗以为有这样细腻柔软心思的人一定是位娴静如水蕙质兰心的女子,正如作者由一个莲花汤匙想到时空岁月的轮回,它跑到最偏僻的角落里与作者相会,我也在想遇到于浩瀚无垠的书海里我淘得《你心柔软,更有力量》并且一连几个月反复翻看,有种在海边散步于众多贝壳里偶然拾得一颗珍珠般爱不释手。我想这也是一种情缘,一种书缘。有的书籍可能你看一遍再不会翻开,直到落满了岁月的尘埃,而有的书籍你看了仍想反复的看,并且想把它留给自己的孩子,挚友一起分享书中的点点滴滴。
《清静之莲》
偶尔在山中的小池塘里,见到一朵红色的睡莲,从泥沼的浅地中昂然抽出,开出了一串美丽的音符,仿佛无视于外围的污浊。这时我会想:呀!呀!究竟要怎么样的历练,我们才能像这一朵清净之莲呢?
在人间寻求智慧也不是那样难的。最要紧的是,使我们自己有柔软的心,柔软到我们看到一朵花中的一片花瓣落下,都使我们动容颤抖,知悉它的意义。
唯其柔软,我们才能敏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包容;唯其柔软,我们才能精致;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超拔自我,在受伤的时候甚至能包容我们的伤口。
且让我们在卑湿污浊的人间,开出柔软清净的智慧之莲吧!
于黄昏散步看到夕阳落幕,看到木棉花开,又落,而想到人生看美丽木棉花的开放能有几回呢?
《在梦的远方》
这一篇文章也是我很喜欢的作品,作者写到他小时候体弱多病,母亲唯一的期望就是他能够健康成长,三岁的时候他喝汽水错喝了点灯用的油,差点昏死过去,母亲为了抱他看医生,跑了将近十公里。四岁的时候从桌子上跳下时跌倒,撞到母亲的缝纫机铁脚,满身是血,还好抢救及时,母亲像是捡回来儿子一样。
那时候家里穷,鸡蛋要切成四片,每次吃鸡蛋,她常背地里多给作者一片。有时候很不容易吃苹果,一个苹果切十二片,她也会给作者两片。如果有斩鸡,她总会给作者留一碗鸡汤。
后来在母亲精心呵护下,作者的身体奇迹般好了起来,功课也很好,不过作者的个性似乎有些古怪,一个人独来独往,自言自语,最有趣的是坐等煮饭花开花,在别人看来这样的小孩实在怪异,不过母亲听算命先生说这样的孩子将来一定有出息,是要当大官的,所以母亲说小时候怪一点没什么要紧。
作者后来住校生活,每次回家母亲都会准备很多吃的,唯恐他在外地受苦。最难忘的是母亲讲阿呆和阿土的故事,他们一起去旅行,夜里阿土做了一个梦,梦见对岸的岛上住了一位大富翁,在富翁的院子里有一株白茶花,白茶花树根下有一坛黄金,然后阿土的梦就醒了。
第二天,阿土把梦告诉阿呆,说完后叹一口气说:“可惜只是个梦!”
阿呆听了信以为真,说:“可不可以把你的梦卖给我?”阿土高兴极了,就把梦的权利卖给了阿呆。阿呆去富翁家作佣人,在富翁家住了下来,等待了一年又一年,许多年过去了,有一年春天,院子里终于开出一株白茶花。阿呆往白茶花树根掘下去,果然掘出一坛黄金。第二天他辞工回到故乡,成为故乡最富有的人。卖了梦的阿土还是个穷光蛋。
这是一个日本童话,他母亲常说:“有很多梦是遥不可及的,但只要坚持,就可能实现。”她自己是个保守传统的乡村妇女,和一般乡村妇女没有两样,不过她鼓励作者要有梦想,并且懂得坚持,光是这一点,使我后来成为作家。作为作家的母亲,她对乡人谈起儿子时,为他小时候的多灾多难、古灵精怪全找到了答案。
一个母亲对孩子的影响是颇为深刻的,作者的母亲看似平凡,却是全天下伟大母亲的一员,她们从不考虑自己的感受,默默为家庭付出,无私奉献爱着家人和孩子,并且鼓励孩子要有梦想,懂得坚持,照亮孩子的人生。有梦不觉人生寒,一生说长也是很漫长的,在人生的春夏秋冬里,能够怀揣梦想,持之以恒并且为之努力也是很幸福的事情。
林清玄写过作家的写作当如农夫耕耘,不间断的,他在十年的时间里每天坚持写三千字,为了写作,他去更换工作,改变生活,去了解不同行业,增加生活阅历。
文章是人内心世界的流露,他认为大和平的性灵文章才有可为,做到不苟且不俗气,正如《围炉夜话》里提到:气性不平和,则文章事功,俱无足取。
《莲花》
在爱情里看什么都是美好的,初开有新生的美,莲花盛开有绽放的美丽,就连枯荷也有一种温柔而凄怆的美。他总是对她说名利财富什么都不重要,以后种一池的莲花,在莲花旁为她写一辈子的诗,他说她的声音就像莲花初开一般美好。
然而爱情走的时候什么也挡不住,她没有了他的消息,她默默隐手术台上葬送了他们的小莲花。
结婚之后,她执拗的让丈夫帮她开了一个大池塘,丈夫为之惊叹:听说莲花是很难种植的花,必须有无比的坚韧和爱才能够存活,
莲花结成莲蓬,她收成的时候,手禁不住微微地抖颤着,黑色的莲蓬坚实地保卫着自己心中的种子。她用小刀把莲蓬挑开,将那晶莹如白玉的莲子一粒粒地挖出来,放在收藏他的诗信的锦盒里上,莲子那样清洁那样纯净,就像珠贝里挖出的珍珠,在灯光下,有一种处女的美丽,还流动着莲花的清明的血。
她炖了一锅汤,放了许多许多的冰糖,等待丈夫回来。
丈夫只喝了一口,就噗哧吐了一地,深深皱着眉头问她:“这莲子汤怎么苦成这样?”她受惊的,赶忙喝了一口莲子汤,硬生生地吞了下去,一股五一形容的苦流过她的舌尖,流过喉咙,而在小腹里燃烧。
看她受惊,丈夫体贴地牵起她的手说:“莲子里有莲心的,莲心是世上最苦的东西,要先剥开莲子,取出莲心,才可以煮汤
丈夫拿起桌上的莲心说:“也有人用莲子形容爱情,爱情表面上看起来是莲子一样,洁白、高贵、清纯,可是剥开以后,有细细的莲心,是世上最苦的东西。如果永远不去吃它,不剥开它,莲子真是世界上最美的果实呢!”
她终于按捺不住,哇啦一声痛哭起来,腹中莲子汤的苦汁翻涌的成为她的泪水。那时候她才知道她永远不会忘记陪她看过莲花的人,那个人不只带她看了莲花,还让她是莲花里那一条细长的莲心,十几年后还饮着自己生命的苦汁。
这篇文章也是读了好几遍,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爱情里有它盛开的美好,也必然有枯萎时的疼痛,莲花再美,莲心却是苦的,文中的女子是幸运的,她体味了爱情的美好与逝去的悲怆,然而她又是幸运的,虽然在爱情里受了伤最后能够得遇良人相伴一生,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有太多人执着于逝去的爱情,白白耽误了青春年华,独饮生命的苦汁,昔日里花前月下那个海誓山盟的人早已经有了自己的幸福生活,能够向前看开何尝不是幸运?
《冰冻玫瑰》
他认识一个长辈,五十余岁的人了,看起来像刚三十岁的少妇,她的脸上还有少妇一样光灿的神采。由于善于保养的关系,她的身材还维持着可能在他还没有出生以前她就保有的身材。
每次去看她的时候,他就真正知道,时间和岁月并不是多么可怕的东西,总还有抗衡的余地。她是战胜了时间——至少,是和时间拔河,而后来的二十年并没有失去。
她独自居住在一栋巨大的房子里,他每次去,看她坐在窗口,阳光从她脸上抚过,觉得她真是有一种不可言喻的美,不只她的脸美丽一如少妇,眼睛也有格外闪亮的光华,只是她微微布着皱纹的唇角有一种智慧,是少妇不可能有的,虽然他并不明白那是何等的智慧。
她常常请他去谈艺术,喝着她从国外带回来的伏特加酒,那酒看起来清淡如水,饮着,微微有一种苦意,喝入腹中则浓浓地烧炙起来,可以感觉它在血管中流动的速度。
他是善饮的人,因此总是劝她少量地饮,但她饮了酒以后却生出一种连少妇都不能有的明媚,一如少女,谈着她对人生未来的期待,她还没有完成的艺术之梦,她对情爱的憧憬。听的时候总令他忘记她的年纪,深深地为未来的美而感动不已。
有一天清晨,他去探望她,路过一家花店,看到红色的玫瑰开得正盛,就挑了九十九朵玫瑰去送给她,对她说:
“青春长久。”
她接过玫瑰后沉默良久,微笑着说,“你看我的时候,是不是觉得我永远不会老?不是的,我只是冰冻起来,把我的青春和爱情冰冻起来,让它不至于变化,但是再长就不行了,在冰箱里的玫瑰,放久了,也会谢的。”
那一刻,他才体会到她真是老了,一个年轻的少女不会有把玫瑰冰冻起来的心思,那样无奈,那样绝望。
其实,我最后的岁月是这样准备着:我还要轰轰烈烈地爱一次。
我少女的时候曾爱过,但不知道怎么去爱,后来我知道了怎么去爱,我已经过了中年。
现在如果我有一次新的爱情,我会全心全意地,把整个人生奉献出去,当这个心愿完成的时候,我一定会在一夜间死去。
中年人真心地去爱是会耗尽心力的,就像一株竹子,每一株竹子一生只准备开一次花,年轻的时候,竹子不知道怎么开花,等到它会开花的时候就一次怒放,开完花就死去了。”
他们谈到了爱情,她的结论是这样简单:
他终于知道她为什么总也不老的原因,那是她把二十年的青春冰冻起来,准备着最后一次的殉情,所以她不会老。
一朵昙花只开三个小时,但人人记得它们的美,一片野花开了一生,却没有人知道它们。
读《冰冻玫瑰》的时候,我为那样独特的心思所着迷,而当知其缘故是又为之惋惜与心痛,年少时我们都不懂爱情,青春虽然像伏特加酒般润喉般炽热,终究是短暂的,不懂爱情的时候,我们或许会错过那个懵懂美好的少年,在该懂爱的时候,或许已经错过了最美的自己,谁都想在最美的年华里遇见最纯真的爱情,只与爱情有关,愿他一世为你画眉。昙花一现虽然短暂却有人为之等待驻足,野花再芳香也很少有人能够欣赏,或许少女时我们那样孤傲,想着这一生宁可与自己为伍,也不愿苟且度日。然而时光荏苒,纯真美好的年华会消逝,告别了单纯的校园时光,才发现生活里有的是无奈,曾经的傲然与风骨,在现实面前似乎不堪一击,能够固守初心,不为外界所扰真的是难得!
一个人不管处在任何环境,都要坚持心灵深处的某些质地,因为有时生命的意义只在于说明一些最初的坚持。放弃生命的坚持的人,到最后就如城市里的木棉一样,只有开花的心情,终将失去结子飞翔的愿力。
对顺境逆境都要心存感恩,让自己用一颗柔软的心包容世界。柔软的心最有力量。
长妈妈,是鲁迅精神的“乳母”。
“阿长”是读“a′cháng”还是读“a′zhǎng”呢?查阅了一些资料,发现两种读音都有人提及。阿长(zhǎng)派说,鲁迅是长子,带着他的保姆也就被唤作阿长(zhǎng)。阿长(cháng)派则引用原文为证,“我们那里没有姓长的;她生得黄胖而矮,‘长’也不是形容词。……先前的先前,我家有一个女工,身材生得很高大,这就是真阿长。后来她回去了,……于是她从此也就成为长妈妈了。”
普通百姓喜欢从身体特征起名号,比如张大个,李胖子,王麻子。长妈妈“生得黄胖而矮”,所以“长”不应该是形容她的个头的,又不是姓,又不是她的名,显然这个“长”跟她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她原本有自己的名字,可又似乎无,模糊得没人能说清楚。“阿长”是“先前的先前”一个女工的名字,她来替补,因为大家习惯了,“她从此也就成为长妈妈了”。
我比较倾向后者。
总之,名字只是个代码,读什么无关要紧。鲁迅要在名字上多说几句,是因为中国人的姓名代表丰富的内容,有时也是身份地位的象征。通过对保姆名字的推测,揭示了阿长身份的卑贱,贱到连姓名都没有,所谓的名号还是别人的,她只是个替代,只是主人家习惯。
其中,隐隐地,流淌着细腻而深刻的悲伤。
如果读作“a′zhǎng”,有了等级,就冲淡了悲剧色彩。
同样的手法,在《阿Q正传》中也有应用,并且做了淋漓尽致地描述。富人可以有几个名号,穷人则一个也不许。想争,则有性命之虞。
但是,长妈妈,是鲁迅精神的“乳母”。
鲁迅在作品中也多次提到母亲,有《故乡》《社戏》《阿长与山海经》《呐喊自序》,但都淡化成了背景,没有任何感情色彩,远不及阿长形象真切丰腴鲜活。母亲与鲁迅之间感情的隔膜,母子情结,鲁迅心中百般感慨,读者也许只能从鲁迅作品中偶尔发现。1934年鲁迅在上海时写给母亲的一封信:“母亲大人膝下敬禀者,……三日前曾买《金粉世家》一部十二本,又《美人恩》一部三本,皆张恨水作,分二包,由世界书局寄上,想已到,但男自己未曾看过,不知内容如何也……”读到这里,我们知道了鲁迅的母亲是张恨水的“小说迷”。而鲁迅则是看也不曾看。
《朝花夕拾》十篇,其中有四篇提到阿长,分别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二十四孝图》《猫鼠狗》《五昌会》,另有《阿长与山海经》是专门回忆和纪念的。这样,阿长成了《朝花夕拾》的第一女主角。
鲁迅用轻盈的语言,向阿长倾述了非常温柔深切的怀念,比如《阿长与山海经》。
初读此篇的人,会以为鲁迅不喜欢阿长,后来因为她买来了《山海经》又喜欢了。若如此,作品就失去了任何意义。
理解作品的关键是,读出文中有两个主体。一个是儿时的鲁迅,一个是四十五岁的鲁迅,后者是本文的主旨所在。五六岁的孩子,受到大人的管教,引起埋怨,气愤,真实的反映了一个天真单纯的孩子对人对事的判断和感受。厌恶她“切切查查”地引起“小风波”,气愤她睡觉占了我翻身的余地,摆成一个难看的“大”,埋怨她琐琐屑屑的规矩,更可恶的,她居然谋杀了鼹鼠,幼年的迅哥儿怨恨她。透过这些怨恨,读者更应该感受到另外一种情绪。比如第一段,开头一个“长妈妈”,就用意深刻。“妈妈”一词,本意是称呼母亲,《广雅?释亲》中说“妈,母也”。也可用来尊称长一辈或年长的妇女,如:姑妈;姨妈。这两种是爱称敬称。在清代以前的民间文学中,也时常看到叠用的,比如“既是如此,妈妈引路。”(清?俞樾《七侠五义》),这种用法,进入现代就没有了。还可以称中老年女仆,如:张妈;李妈;老妈子,“妈”前面加上姓氏,不用叠韵,显然“长妈妈”不属于这一种。在鲁迅的记忆中,阿长没有姓氏,又不同于一般的女仆,所以大家就叫她“长妈妈”了,鲁迅平时就叫她“阿妈”,“连‘长’字也不带”。在此,鲁迅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爱。似乎是轻轻提起,所以不是很引人注意,但是细心的读者体会到,第一段反反复复地介绍保姆的称呼,目的是深刻的。
所以,第一段,已经为全文奠定了爱的基调。
全文运用诙谐幽默的笔调,借用天真可爱的孩童的眼睛,借用孩子撒娇式的语言,塑造长妈妈的形象。写“切切察察”,表现普通劳动妇女喜欢背地里闲聊,扯长道短的性格。详细写长妈妈睡觉时占满了大床,摆出个“大”字,“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叫人无法可想”,非常形象地写出了长妈妈的自然朴实而劳苦。写各种规矩,写长毛的故事等,都客观地揭示了阿长朴实的劳动妇女的性格。最后用买《山海经》一事,突出长妈妈善良慈爱的美好品格,给“我”巨大的震撼。童年的“我”,是在长妈妈的关爱中长大。而这样一个善良勤劳的妇女,身份却是那么卑贱,命运是那么悲惨。“我的保姆,长妈妈即阿长……我终于不知道她的姓名,她的经历;仅知道有一个过继的儿子,她大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文章结尾,深深地祈愿“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字里行间,有对长妈妈的怀念和祝福,也有对不公的社会愤懑,也有为苦难民族奋斗的决心。
有人说鲁迅是反对封建迷信的,写阿长迷信就是在批评。这里我们应该首先弄清封建和迷信不是一回事。
“封建”原是一种政治制度,君主把土地分给宗室和功臣,让他们在这土地上建国。我国周代开始有这种制度,其后朝代开始仿行,形成了封建地主制度。在此基础上又逐渐形成了带有封建社会色彩的行为和意识。
迷信,广义上说,是指人们对于事物盲目地信仰或崇拜。迷信活动一般是专指民间的神汉、巫婆、算命先生、风水先生等所从事的抽签、打卦、算命、看相、看风水、驱鬼、跳大神等活动。鲁迅对封建制度封建思想是深恶痛绝,对迷信则持“可存”的态度。在《集外集拾遗补编》的《破恶声论》中鲁迅明确指出,迷信来自于人对天地的虔敬之心,西方“后之宗教,即以萌孽。”“顾吾中国,则夙以普崇万物为文化本根,敬天礼地,实与法式,发育张大,整然不紊。”同时指出,要破除迷信必“先语人以正信;正信不立,又乌从比校而知其迷妄也。”现在一些冒牌的读书人叫喊“破迷信”,全是虚妄,“人心必有所冯依,非信无以立”。所以鲁迅严正指出“伪士当去,迷信可存,今日之急也。”在《女吊》《无常》《死》《我的第一个师父》中,鲁迅以温婉平和的笔调描述了鬼的故事和民间演鬼戏的场面,生动有趣,不见一句批评讽刺。
当今,迷信正演化成民俗文化,广泛流传,给人幻想慰藉和精神解脱,或者是娱乐游戏。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意境清朗、色彩明快、情感欢畅,鲁迅作品中少见。保姆阿长、闰土父亲、恩师寿镜吾,都是鲁迅的最爱。长妈妈的故事那么神奇而迷离,深深吸引着迅哥儿的小心,时时惊扰了迅哥儿的小梦,“当然睡不着的。到半夜,果然来了,沙沙沙!门外象是风雨声。”多么心惊肉跳,魂魄都要出来了。“后来呢?后来,老和尚说,这是飞蜈蚣,它能吸蛇的脑髓,美女蛇就被它治死了。”这是一老一小的对话。鲁迅成年后凡事总要问“以后呢”,就是那时长妈妈培养的吧。讲了故事,还要总结教训,“所以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给鲁迅以深远的影响,也启蒙了鲁迅的文学天赋。
长妈妈讲故事的本领很高,鲁迅在作品中多次提及,并且深表敬服。《二十四孝图》“便是不识字的人,例如阿长,也只要一看图画便能够滔滔地讲出这一段的事迹。”可见阿长也是个极为聪明的女子。如果活在现在,一定是个故事大王。做教师,也一定是一名优秀的语文老师。
但是,长妈妈也有无用的时候。“要到东关看五猖会去了。这是我儿时所罕逢的一件盛事……我笑着跳着,催他们要搬得快。……母亲、工人、长妈妈即阿长,都无法营救,……”(《五昌会》)面对父亲严厉的考书,“只默默地静候着我读熟,而且背出来。”以致三十多年后鲁迅还要近乎哀叹的追问:“我至今一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来背书。”
与长妈妈相比,父亲是一个多么“不识时务”的腐儒啊,在幼小的鲁迅心中,简直是个魔。
童年的鲁迅是寂寞的,沉闷的家庭气氛,死气的私塾学习,完全不能满足鲁迅的求知欲想象欲。恰是长妈妈,为这片寂寞的夜空点缀了无数的星星,美丽了鲁迅童年的梦。星光灿烂,伴人一生。“他日仰看流云时”,这些带露的花“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朝花夕拾》小引)在时局“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的时候,听到“还有声音常在前面催促我,叫唤我,使我息不下”,“脚早经走破了,有许多伤,流了许多血”,但是“我只得走”。(《过客》)
不久之后,家族衰落,鲁迅更多地接触了底层劳动人民,看清了富人的真面目,形成了他的社会观——“下层人”纯洁真诚,“上层人”龌龊虚伪。这些进一步促使他成年后,彻底背叛了他出身的阶级,成了“兽乳养大的英雄”(赫尔岑语。赫尔岑是俄国十九世纪上半叶贵族出身的革命家思想家。他称赞旨在推翻沙皇封建统治的十二月党人是“兽乳养大的一大群英雄……这是一些从头到脚用纯钢铸成的英雄,是一些奋勇的战士,他们自觉地赴汤蹈火,以求唤醒年轻的一代走向新的生活,洗净在刽子手和奴才中间生长起来的子弟身上的污垢。”)
鲁迅关注的是最底层的人们,牵动他情感的是被剥削压迫的弱者。
他的作品就是最有力的证明。在叙事类作品中,主人公主要有:
女工——阿长、祥林嫂;
帮闲——也是现在所谓社会边缘人——阿Q、孔乙己、魏连殳;
和尚尼姑——龙师父、小尼姑;
农民——闰土;
城市穷人——华老栓、涓生;
被杀者——夏俞、子君;
鲁迅为他们痛苦和悲哀。这种痛苦和悲哀完全不同于封建士大夫的俯视百姓怜悯众生的慈悲情怀,如杜甫、白居易、苏轼等,同情是无我的,没有主体,主体站在圈外旁观。鲁迅的痛苦是“我”融身其中,“痛彻骨髓,牵动心肺”。每每想到这些人物,钉透手足的痛,就会变得“柔和”,变成“舒服”。(《复仇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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